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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转发:关于建筑企业项目施工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报名的通知

各县(市、区)建设(建管)局、市区各建筑企业:

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《关于组织开展建筑企业项目施工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》精神(扬建管〔2013〕39号),切实推进我市建筑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管理水平,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,现决定从3月份起分批对全市建筑企业项目施工班组长开展安全教育培训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全市境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项目(含驻扬)的施工班组长。

二、培训内容

班组长安全知识首轮培训和考试的主要内容是: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;岗位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及安全操作规程;作业设备安全使用与管理;作业条件与环境改善;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;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;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;现场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;企业、本行业典型事故案例;班组长的职责和作用;员工的权利与义务;与员工沟通的方式和技巧;班组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及“白国周班组管理法”等先进的班组安全管理经验。

三、报名事宜

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统计好参训人员,填写《班组长安全培训申请表》(附件1),并携带此表、参训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和近期一寸免冠新照一张,于3月10日前报至各培训点指定的培训机构,并办理培训报名手续。

市区点:扬州市建设培训中心(文昌中路20号,文昌国际大厦四楼),联系电话:87922870,87343467。

江都点:扬州市江都区建筑工程技术学校(江都区东方红西路45号),联系电话:85018989。

仪征点:仪征市建筑科技教育中心(仪征市大庆北路城乡建设局科教中心),联系电话:15062888835。

高邮点:高邮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(高邮市邓桥路14号)联系电话:13773310778。

宝应点:宝应县建筑职工学校(宝应县苏中北路41号)联系电话:13092027003。

每批培训考试时间2天,有关批次和具体时间安排待报名结束汇总后另行通知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局文件明确,“项目现场班组长必须持《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》上岗。全市建筑市场监管综合检查中,班组长持证与中岗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同样检查考核记分。对不按照规定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的企业及项目部提出通报批评,并作为市级文明工地评比的重要条件之一”。“对未开展班组长等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,或安全教育培训弄虚作假、应付了事的,要予以通报批评,对未经培训上岗、无证上岗的,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”。班组长参加培训、考核通过后将颁发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的《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》,书面考核得分与考勤得分相加不及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。请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抓好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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